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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>資訊>行業 踏平上海灘?滴滴拿到第一張專車牌照,專車市場走向何方?

就這樣,剛剛改名的滴滴出行,拿下了中國政策創新的橋頭堡上海,這是一場完勝,掃平了滴滴在上海發展的一切障礙。說滴滴裹挾了政策不太合適,但政策之下,滴滴要踏平上海灘的畫面太美我不敢看。

其實,對于專車(或者是快車,人民優步等)的爭論焦點,私家車接入絕對是核心,也就是車輛運營資質的問題(后文我會具體講到政策背景),而上海的本地政策卻在這個問題上做出了重大革新,只要 “車輛需要通過平臺審查后獲取道路運輸證” 即可,這意味著私家車接入幾無障礙。

而如滴滴通稿中所說,這第一張專車牌照,以及上海市的政策,可能對即將出臺的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》(下稱《辦法》)產生一定的影響。如果《辦法》最終和上海的規定一樣(當然這種概率非常低),那基本意味著滴滴的優勢將無可侵蝕。

不過,我多猜測一點,上海的寬松政策,可能一定程度上是因為滴滴在上海并沒有上快車產品,畢竟運營資質這個門檻對 “農村包圍城市” 的快車影響才更大。

我們先回顧下新聞事件(據說消息宣布之后他們的服務器就出了故障),有這么幾個要點:上海交通委向滴滴快的專車平臺頒發網絡約租車平臺經營資格許可,國內第一張專車平臺的資質許可,這種模式被稱為互聯網約租車(下文我們依然使用專車這種說法)。上海試點方案對平臺方、車輛、司機規定了準入條件,平臺要具備企業相關資格、互聯網業務資質和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,具備在所在地的服務能力,數據庫接入監管平臺,注冊服務器設置在中國大陸境內;車輛需通過平臺審查后獲取道路運輸證;司機也需要通過平臺審查后獲取從業資格上崗證。滴滴與保險公司合作設計了新的保險,將統一購買營運性的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和第三方承運人責任險,承運人責任險和乘客意外傷害險。平臺將對司機的年齡、駕齡、過往駕駛記錄等設置明確的準入條件,建立培訓制度;對接入平臺的車輛和司機,進行安全核查,建立健全服務規范,設置乘客投訴渠道,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。對于滴滴……試點方案和牌照的公布,意味著第一次有政府監管部門承認了專車的存在,對專車做了個不那么清晰但有效的定義,也對專車的運營做出了系統性的規范。

但,除了上文說的各種無關痛癢的權責明確之外,核心是我們開頭說到的運營資質的問題。之前交通運輸部曾經明確表示,鼓勵互聯網在交通領域的創新,但私家車接入互聯網約租車運營是嚴格禁止的。這條國家級主管部門的表態,也一直為省市級交通主管部門奉為圭臬,在出租車和專車矛盾最激烈的時候,主管部門就多多走上街頭,以 “私家車接入互聯網約租車運營” 為由,抓點專車以平民憤。

雖然各家平臺都會不時出來做點表態,神州專車還拿這件事做過一次營銷事件,但路面上的專車絕大多數都是私家車。這層窗戶紙在今天被捅破了。

滴滴 CEO 程維在受訪時說:“如果司機車符合標準,也是可以運營的,并沒有要求改變車輛的性質,也是鼓勵保護創新很重要的一個舉措,這是大的方向原則。”

上海交通委主任孫建平則明確表示,換一個角度考慮經營資質的問題。“按現有的法規,我們私家車肯定不能進來,但是回過頭來,如果私家車具備了經營車的條件,你說可不可以呢?”他說。

因此,試點方案實際上是把審核專車運營資質的權利下放給了平臺——這種下放無疑是符合市場規律的——規定平臺為專車和司機提供相應保障(保險、培訓等),讓專車達到近似于出租車的運營水平,就可以參與運營(好了,交通部的臉打得啪啪響)。

這種表態和試點方案,支持專車以社會化運營的方式經營下去,擴大資源供給,這當然是個里程碑。對于滴滴來說,供求雙方,尤其是供給方可能會有爆發式的增長——有更多的司機加入進來。

另外程維在接受群訪時說,專車的車型會稍好于出租車,那就意味著快車的前景也是得到支持的。

不過,自己帶車加入滴滴的,可能不乏傳統出租車司機,很多北京的出租車司機在之前就跟我反饋說(我之前寫過一篇《誰在 “謀殺” 出租車司機》),如果確定專車合法,那他們也會考慮去開專車了。這就會導致出租車運營出現問題,這顯然不是上海監管部門想看到的。孫建平就說,希望專車(官方稱謂為 “約租車”)能夠與現有出租車錯位競爭,比如出租車價格有優勢,服務有所改善,還是會有很多人愿意坐傳統出租車的。

我不知道這會不會牽一發而動全身,但這可能帶來一場系統性的變革?對于政策……這個試點方案,可能對即將出臺的《辦法》產生影響么?

滴滴方面透露,《辦法》預計近期公布。而根據慣例,這次公布的會是一個《征求意見稿》,預計有一個月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。

根據滴滴方面釋放的消息,《辦法》規定,車輛要想接入專車平臺的,需要在車管所將車輛性質,由私家車變更為營運車輛;從事專車服務的駕駛員,需要提出申請通過考核,才能獲得由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發放《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》(預約出租汽車)。而之前媒體的報道則說明,申請互聯網約租車平臺有 5 個限制條件,與本次試點方案基本相似,《辦法》還要求平臺不得惡意傾銷,獎勵和促銷方案要提前 10 天向社會公布。

試點方案遠比《辦法》寬松,因此我也不看好《辦法》會因為上海的試點方案和產生反轉。不過,這類政策的落實一般是國家層面先出臺《辦法》,然后地方在一個星期內出臺 “實施意見” 落地,所以各地在出臺實施意見很有可能參考上海試點方案的一些做法,這可能導致《辦法》的一些強硬規定(對我說的就是運營資質問題)無法完整落地。

我的判斷是,上海的辦法短期內不太可能全面被復制,尤其是將審核運營車輛資質權限下放給專車運營平臺的這種做法。理由是,如上面所說,如果沒有針對出租車行業的配套政策,以及對專車平臺的限制,這個口子一開,可能引發出租車司機的大量流失——尤其是在北京這種快車(以及人民優步)總量比較大大、增速比較快的城市。對于滴滴和其他專車平臺……在上海本地,各家平臺一定都會去申請這個牌照,孫建平透露目前神州專車也正在申請這一牌照,而今天宣布成立的 “霧博”(Uber 的中國企業)也表示 “正在準備材料,將在第一時間申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平臺許可”。孫建平在受訪時也表態,對所有平臺都一視同仁。

不過,至少在上海,滴滴取得了無可辯駁的優勢。孫建平的表態說明,這段時間其他平臺 “不合法”,但如果車輛來自租賃公司,有相應的保險等手續,還不會被界定為 “黑車”。因此,相對于神州專車,滴滴用社會化運營的方式掌握了足夠多的車輛,這些車輛很快就變為 “合法”;而相對于可能還沒提交材料、且車輛沒有相關手續的霧博,這個時間窗口期還是有一些價值的。還有一點,上海試點方案中提到,平臺要設置乘客投訴渠道,像 Uber 以前那樣只弄個投訴郵箱的事,估計不能再玩了。

至于全國范圍內,滴滴和競爭對手的高下,可能還需要交通部《辦法》和各地實施意見出來之后再做觀察。

我倒是覺得,真正可怕的是滴滴拿下這張牌照所彰顯出的,處理政府關系以及把握政策走勢的高明。三年前打車軟件剛剛被各地主管部門注意到的時候(那時候打車軟件是打出租車的),北京交通委明令禁止打車軟件提供加價功能(高峰時候用戶為了更快打到車,一些乘客會給出租車司機加價,吸引司機搶單),一些滴滴的競爭對手立刻叫停了這個功能,并高調表態(這件事還被作為案例被競爭對手復盤),滴滴卻把加價改為 “小費”,成功打了個擦邊球。

不是說滴滴靠小費獲得成功,但當時的 “不合作”,對比今天和上海主管部門緊密合作制定政策的做法,恰好體現了滴滴在戰略上的判斷和政府公關的能力。依靠這件事,滴滴幫自己奠定了未來三年出行領域的格局,以及他們的領先地位。

值得思考的是,由于自身缺乏對互聯網行業的深入理解,政策制定者(Policymaker)將行業領先的互聯網企業引入政策制定的過程(可能這些企業還在其中發揮主導作用),那如何在其中保持公平公正公開,并平衡互聯網企業、公民、還有既得利益者等各方的利益和訴求,可能是未來十年甚至更長時間,面臨的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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